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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办理护照延期加页业务的通知
2007/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我馆将不再办理各类护照的延期、加页业务。

  特此通知。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领事部

  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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