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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瑞典人,但不住在瑞典,是否可以在居住国申请签证?
答:可以。
(2)我是瑞典人,想到中国结婚,需要哪些文件?
答:通常情况下,到中国结婚需要本人前往,持本人护照,人口证明,结婚许可。上述文件需要经瑞典公证处公证,并经瑞典外交部、中国驻瑞典使馆或领事馆认证后方能在中国使用。关于进一步要求,请与中国当地结婚登记管理部门确认。
(3)办理签证等事宜是否必须本人前往?是否需要预约?
答:申办签证可以请他人代办,但签证表应由本人填写。如是他人代为填写,应在签证表内注明。申请签证只需要在我们对外开放时间内前来使馆办理即可,无需预约。
(4)办理护照、公证、认证事宜是否必须本人前往?
答:办理护照、公证事宜必须本人前来使馆办理。办理认证可以委托他人前来,但需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护照及复印件。
(5)我是在瑞典留学人员,毕业后想回国,如何办理学位学历证书认证事宜
答:使馆不办理在瑞典留学人员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公证事宜。在瑞典留学的中国公民回国可向使馆教育处申请开具留学回国证明。具体要求和办理方式请询问使馆教育处。
(6)我不住在斯德哥尔摩,是否可以邮寄办理申请?
答:住在南部七省Västragötland, Halland, Värmland, Jonkoping, Kronoberg, Skåne, Blekinge者,有关申请须向中国驻哥德堡总领馆提出。住在斯德哥尔摩者需本人前往使馆申请。其他人员可申请邮寄服务。具体要求请参见了邮寄服务。
(7)我们许多人一起去中国,可否请一个人代办签证?
答:可以,但签证申请表须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8)已经加入其他国家国籍,还可申请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吗?
答: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国籍法,中国公民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申请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9)我的护照到期,或者有损坏,重新办理护照,原来的申请的签证怎么办?
答:如果你的护照到期、损坏、重新办理护照,你需要持新护照重新申请来华签证。具体要求请参见“护照换发”。
(10)我申请了签证,但行程有改变,该如何处理?
答:签证一旦签发,则不能延长有效期、停留期或增加入境次数。因此,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应做好行程安排。申请签证时,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的相关项目。领取签证后,要认真检查签证内容。如签证不敷使用,则需重新申请签证,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并交纳签证费用。
(11)我们想让孩子在中国住一段时间,也许一年或二年。怎么办签证?
答:如果申请签证,大使馆只能颁发停留期最长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到中国后可在签证停留期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延长。
(12)瑞典公民(包括瑞典籍华人)可否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公证?
答:中国驻外使领馆原则上只受理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瑞典公民(包括瑞典籍华人)如需办理证明文件在中国使用,应先在居住国当地办妥公证,并经瑞典外交部认证后,再办理我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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